关于宁波市镇海区人民医院医疗集团询价采购公告(2026-018)
公告时间:2026年02月2日
根据《宁波市镇海区人民医院医疗集团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制度,针对本集团使用的部分货物及服务项目等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参与报价。
1. 询价采购编号:2026-018
2.项目名称:宁波市镇海区庄市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筑消防设施维保服务询价采购项目
3.采购组织类型:询价采购
供应商报价单(总务信息类修订稿)2023.11 (2).xls
4.项目概况:
标项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万元) | 最高限价(万元) | 采购需求摘要 |
1 | 建筑消防设施维保服务 | 1项 | 1.2 | 1.2 | 本项目用于集团庄市院区,适用于庄市院区2026年建筑消防设施维保,建筑面积:8415.55平方米。具体服务要求详见公告后附件,消防维保设备汇总表详见附件。 合同由中标供应商与宁波市镇海区人民医院医疗集团庄市院区签订,并按“宁波市镇海区庄市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抬头开具发票。 |
备注:1.如需提供样品的项目,一次性耗材样品不予以退还。2.超出预算报价无效;价格是询价采购的重要因素,请在报价单上按所能供应的最低价进行报价。报价币种为人民币。3.对采购需求有不明之处可电话咨询采购人。报价单模板请自行下载链接附件,按要求填报并加盖公司公章。
5.供应商资格要求:
5.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一般资格条件的规定:
5.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5.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3所供产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技术标准;
5.4报价人如为进口产品货物的代理商,须提供产品制造商有效的授权函;
5.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6.询价信息发布媒介、获取方式及时间:
1.询价采购公告发布媒介:本次询价采购公告在宁波市镇海区人民医院医疗集团官方网站发布。
2.询价采购公告及报价单获取方式:有意向的供应商可在上述网站上自行查看,自行下载链接附件获取报价单,并向宁波市镇海区庄市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总务后勤报名,提交报价单及相关资料。
3.询价采购公告及报价单获取期限:2026年02月02日至2026年02月04日上午11:
30止
7.报价单提交方式与截止时间:
7.1报价单及相关资料提交方式:采用加盖公章的PDF格式,电子文档提交。邮箱:zspzyy03@126.com,联系电话:0574-86685916。联系人:丁老师。
7.2报价单及相关资料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02月04日(星期三)11:30(北京时间)。
7.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按报价要求送达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8.报价及相关资料要求:
8.1报价要求:报价原则上以报价单所写为准,请各供应商在报价单上按所能供应的最低价进行报价。报价单上写明授权代表人及联系方式,并确保电话畅通,采购方有权根据需要对需沟通确认的事项与报价供应商进行电话联系。再次强调按最低价进行报价。采购方对报价较高的或无需沟通确认的供应商不一定会电话联系。
8.2相关资料要求:除报价单以外,供应商还需提供与询价项目相关的必需证件资料,如医疗器械产品需提供供应商“三证”、法人对销售人员授权书、医疗器械注册证、进口产品授权书等。
8.3经采购方询价中选的供应商,接通知后需再提供与项目采购相关的整套纸质资料,加盖公章后寄送到采购方。收件地址:镇海区庄市街道庄市大道1501号(镇海区庄市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0574-86685916
9.其他事项:
9.1供应商须在询价截止日前向宁波市镇海区人民医院医疗集团庄市院区提交报价单。
9.2报价单等文件资料需严格按照要求制作。
9.3项目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不论询价采购结果如何,参与询价的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询价有关的全部费用。采购方对未中选供应商不作任何解释。报价文件不退回。
9.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项目询价采购报价。
采购人:宁波市镇海区人民医院医疗集团庄市院区
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项目要求
一、 项目情况及维护保养内容:
1、项目名称:宁波市镇海区庄市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共 4 幢,总建筑面积:8415.55 平方米.
2、项目地点: 宁波市镇海区庄市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3、维护保养服务范围(设施)一览表:
序号 | 服务范围(设施) | 约定情况 | 序号 | 服务范围(设施) | 约定情况 |
1 | 消防水源、消防电源系统 | √ | 11 | 防火门系统 | √ |
2 | 应急照明、安全疏散系统 | √ | 12 | 通风防排烟阻火系统 | |
3 | 消防广播及消防电话系统 | √ | 13 | 灭火器 | √ |
4 | 独立式烟感器及手动报警系统 | √ | 14 | 气体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 | |
5 | 自动喷淋灭火系统 | 15 | 气体灭火设施 | ||
6 | 消火栓灭火系统 | √ | 16 | 泡沫灭火系统 | |
7 | 防火卷帘系统 | 17 | 技术咨询 | √ | |
8 | 干粉灭火系统 | √ | 18 | 消防分隔设施系统 | √ |
9 | 机械排烟系统 | 19 | 消防电梯 | √ | |
10 | 消防炮系统 | 20 | 机械加压送风系统 |
二、维护保养服务要求
1、常规维护
乙方应依据《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GB25201-2010)规范及当地消防主管部门出台的最新相关规程及标准要求, 每月 提供一次常规维护保养服务,每次维护保养后,乙方10天内向甲方出具维护保养报告,报告检查内容、发现的问题及处理结果,由双方签字确认,保证甲方能够及时全面地掌握设备的运行状态。
2、故障维修
乙方发现故障或接到甲方维修通知(电话、邮件或书面寄发)后,一般故障 8 小时内到场(遇紧急情况2小时内),及时排除故障;如严重故障不能在 24 小时内解决,乙方应向甲方书面说明原因及需要的维修期限,并提供临时安全防范措施,配合甲方人员处理紧急情况。维修完毕,乙方需提交设备故障维修工作单并附维修材料清单,对故障原因和处理结果双方签字确认,材料费用按双方商定的报价(应当不高于市场价),由甲方承担并支付给乙方。
附件一:
消防设施维修报价清单 | |||||||
序号 | 分项工程项目 | 工程量 | 单位 | 品牌 | 规格/型号 | 综合单价 | 备注 |
1 | 烟感 | 1 | 个 | 与项目现场品牌匹配 | / | ||
2 | 手动报警按钮 | 1 | 个 | / | |||
3 | 消火栓按钮 | 1 | 个 | / | |||
4 | 温感 | 1 | 个 | / | |||
5 | 声光 | 1 | 个 | / | |||
6 | 输入输出模块 | 1 | 个 | / | |||
7 | 输入模块 | 1 | 个 | / | |||
8 | 多线板卡 | 1 | 块 | / | |||
9 | 回路板卡 | 1 | 回路 | / | |||
10 | 12A24V备电池 | 1 | 块 | / | |||
11 | 楼层显示盘 | 1 | 个 | / | |||
12 | 2.5Mpa压力表 | 1 | 个 | 国产 | / | ||
13 | 消火栓栓头 | 1 | 个 | 国产 | / | ||
14 | 消火栓玻璃门 | 1 | 副 | 国产 | / | ||
15 | 疏散指示灯 | 1 | 个 | 国产 | 220V、壁挂 | ||
16
| 安全出口灯 | 1 | 个 | 国产 | 220V、壁挂 | ||
17 | 应急照明 | 1 | 个 | 国产 | 220V、壁挂双头灯 | ||
18 | 消防广播 | 1 | 个 | 国产 | 壁挂/吸顶3-6W | ||
19 | 灭火器(新购) | 1 | 具 | 国产 | 干粉3KG | ||
20 | 灭火器(新购) | 1 | 具 | 国产 | 干粉4KG | ||
21 | 消防水带 | 1 | 条 | 国产 | / | ||
22 | 消防水枪 | 1 | 个 | 国产 | / | ||
备注:此报价中所涉及的材料是为厂家正常供货的材料,若厂家已停产的材料需根据实际情况报价,此报价为消防设施2025年度维修参考价,最高允许上浮10%,其中主机主板、回路板、消防排烟风机、控制柜按实际品牌与规格按市场价报价。 | |||||||
附件二:消防维保单位年度考核细则
项目 | 工作内容 | 考评情况 | 得分 |
完成工作情况(25分) | 1、定期保养是否按计划完成。(11分) 2、易损件更换是否安全期内完成。(7分) 3、例行保养工作人员配备是否符合安全操作规程。(7分) | ||
完成工作质量(25分) | 1、定期保养内容是否合格。(5分) 2、消防报警接收装置、区域报警器是否运行正常。(5分) 3、防火门、消防栓、消防水箱、、烟感探头、消防广播、应急指示灯、管道及附体运行是否正常。(10分) 4、年度检测是否合格。(5分) | ||
故障处理情况(20分) | 1、一般故障响应时间在2—4小时内,紧急故障(如消防主泵故障)响应时间在1小时内。(5分) 2、一般故障修复不得超过24小时,复杂故障修复不得超过72小时。(5分) 3、故障停机不得超过12小时。(5分) 4、同类故障月内不得超过3次。(5分) | ||
技术人员技术水平是否达到安全运行条件 (15分) | 1、工作时有无违反安全操作规程。(5分) 2、有无事故的发生。(5分) 3、检查时有无安全隐患的出现。(5分) | ||
记录情况及维保人员服务态度 (10分) | 1、是否做到积极配合、随叫随到。(5分) 1、是否做到如实填写维保记录。(3分) 3、是否有培训记录。(2分) | ||
其他(5分) | 1、其他控制柜布线整齐、清洁(2分) 2、消控室设备清洁。(3分) | ||
考核时间 | 年 月 日 | 总分 | |
备注: 1、此表为支付维保费重要依据。 2、考核工作每年进行,满分100分。评分结果低于85分,每少一分将扣除本合同总金额的1%,低于80分将自动解除合同。故障维修不能及时完成,每次扣除本合同总金额的1%。 3、年度考核平均分85分以上视为合格。 | |||